通知公告
拟退学处理告知书送达公告
发布时间:2026.09.08浏览次数:214
拟退学处理告知书送达公告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十条、第五十五条以及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》(校研字〔2021〕48号)第二十二条“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(含休学)未完成学业的”,学校可予退学处理。
因难于联系,现向以下名单研究生公告送达拟退学通知书。
自公告发出之日起,经过10日,视同送达。如对拟退学处理有异议的,请在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出口头陈述申辩或者书面陈述申辩,书面陈述申辩书应载明具体理由。逾期未提出者,视为放弃相关权利。(联系人:季老师,联系方式:02584895760,地点:南京航空航天大学MBA教育中心教学教务与论文管理办公室)
学生信息如下:
钱伟 SF1809102 会计 硕士研究生
路程 SF2009037 会计 硕士研究生
韦砚秋 SF2009134 会计 硕士研究生
王迪 SM1709258 工商管理 硕士研究生
吴东方 SM2009189 工商管理 硕士研究生
苏燕飞 SF2009123 项目管理 硕士研究生
南京航空航天大学MBA教育中心
2026年9月8日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