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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工程硕士复试办法

发布时间:2015.01.14浏览次数:47
      2014年经管院工程硕士招生录取工作本着按照研究生招生规定,德智体全面衡量、择优录取、保证质量、宁缺毋滥的原则,教育培训中心将严格按照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(工程硕士)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》组织相关复试工作,结合经管院工程硕士招生的具体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工程硕士招生工作分工
领导小组:
组长:周德群
组员:王英  张卓  朱建军
监督小组:
组长:焦宏图
组员:许静  左云飞
资格审查小组
组长:王建玲
组员:杜刚  徐倩
二、复试分数线
物流工程:GCT≥180分,单科≥20分。
项目管理:GCT≥198分,单科≥20分。
工业工程:GCT≥180分,单科≥20分。
三、复试形式、内容和要求
 工程硕士复试包括以下两部分:
1.管理学原理笔试:考试时间为2小时,满分100分。
按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》的规定,工程硕士考生复试的笔试科目为管理学原理。管理学原理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。
2.综合面试:满分100分,其中英语水平30分、专业知识和综合素养70分。
基本程序如下:
  • (1)按照分组顺序进行;
  • (2)考生当场回答面试专家的提问,进行英语水平、专业知识和综合素养测试与评价;
  • (3)复试专家组秘书填写复试评分统计表,经复试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后上报。
注:考生未能到场参加复试,以零分记,并取消其当年工程硕士录取资格。
四、复试资格审查
1.请提交学历、学位、准考证、二代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。
2.考生面试时需提交资格审查表(考生须在报名网站http://www.cdgdc.edu.cn上自行下载填写资格审查表,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),审查合格方可参加复试。
3.现场领取填写“第二阶段考试考生情况登记表”和“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情况表”。
五、录取原则
1.以最终成绩排名为依据;
注:最终成绩=初试成绩*50%+复试成绩*50%
其中,复试成绩=面试成绩*50%+笔试成绩*50%
2.按最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。
六、复试阶段环节安排
1.2015年1月13日通知考生复试时间;
2.2015年1月17日进行复试;
3.2015年1月25日提交拟录取结果。
七、本办法未涉及部分,按照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(工程硕士)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》规定执行,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八、通讯地址: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,南航江宁校区东区经济与管理学院工程硕士招生办公室。
联系人:杜老师  徐老师
联系方式:025-84895967
投诉电话:025-84891774
南航经管院教育培训中心
2015年1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