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商管理硕士(MBA)考勤管理规定
发布时间:2014.12.05浏览次数:59
根据全国MBA教学指导委员会有关文件的精神,结合我校对MBA研究生的培养要求,特对我校MBA学员的考勤工作做出如下制定:
一、任课教师是考勤工作的主要责任人
1.负责本人授课的考勤工作;
2.以4学时为一个考勤单位;
3.如实记录学员出勤情况;
4.授课结束后、课程考核前及时把考勤表提交教育培训中心(MBA教育中心);
二、教育培训中心(MBA教育中心)的责任
1.制作考勤表,上课前交给授课老师;
2.按时收取授课教师提交的考勤表;
3.不定期抽查教师的课堂考勤工作,当出现某课程应听课学员三分之一以上缺课情况,必须独立做出点名记录,此记录视为一个考勤单位的考勤结果;
4.及时结合教师的考勤表和中心的点名记录计算最终出勤率,审查学生的参加考核的资格,并存档;
三、学员出勤率的计算及使用
1.学员要取得上课资格,除本班学员外,插班学员应先填写插班申请表,由教务老师批准方可参加。
2.MBA学员应按时上课,不迟到、不早退。学员必须按教师要求及时签到,不得代签。迟到超过半小时者视为缺课半天。
3.学员因故不能出勤者,需填写《请假登记表》请假,事先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。除急病或紧急事故外,不得事后补假。
4.因病、因事请假均视为缺课。
5.某门课程缺课累计在1/4至1/3时,未事先请假者暂缓参加考试,但可申请缓考;虽某门课程缺课累计在1/4至1/3(含)之间,但事先请假者可参加考试;缺课累计在1/3时以上的学员必须重修该门课程(按学分另收重修费,但2014年暂免收取重修费)。
6.考勤可作为平时成绩的依据之一,最多占总成绩的30%,此项由授课教师决定。
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育培训中心(MBA教育中心)
2014年11月27日
一、任课教师是考勤工作的主要责任人
1.负责本人授课的考勤工作;
2.以4学时为一个考勤单位;
3.如实记录学员出勤情况;
4.授课结束后、课程考核前及时把考勤表提交教育培训中心(MBA教育中心);
二、教育培训中心(MBA教育中心)的责任
1.制作考勤表,上课前交给授课老师;
2.按时收取授课教师提交的考勤表;
3.不定期抽查教师的课堂考勤工作,当出现某课程应听课学员三分之一以上缺课情况,必须独立做出点名记录,此记录视为一个考勤单位的考勤结果;
4.及时结合教师的考勤表和中心的点名记录计算最终出勤率,审查学生的参加考核的资格,并存档;
三、学员出勤率的计算及使用
1.学员要取得上课资格,除本班学员外,插班学员应先填写插班申请表,由教务老师批准方可参加。
2.MBA学员应按时上课,不迟到、不早退。学员必须按教师要求及时签到,不得代签。迟到超过半小时者视为缺课半天。
3.学员因故不能出勤者,需填写《请假登记表》请假,事先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。除急病或紧急事故外,不得事后补假。
4.因病、因事请假均视为缺课。
5.某门课程缺课累计在1/4至1/3时,未事先请假者暂缓参加考试,但可申请缓考;虽某门课程缺课累计在1/4至1/3(含)之间,但事先请假者可参加考试;缺课累计在1/3时以上的学员必须重修该门课程(按学分另收重修费,但2014年暂免收取重修费)。
6.考勤可作为平时成绩的依据之一,最多占总成绩的30%,此项由授课教师决定。
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育培训中心(MBA教育中心)
2014年11月27日